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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发布日期:2015-03-02 发布: 中国石油流通协会
根据商务部2013年第69号公告《公布2014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和相关程序》(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对第二批新申请2014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商务部外贸司对审核情况进行了复审。截止2014年2月28日,共有29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其中符合《公告》要求的有21家企业。现将材料齐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期为2014年3月20-26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商务部(外贸司)提请公示复核。同时公布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及所缺材料(附件2),公示期间,各相关企业仍可将补充材料报送至商务部外贸司,同时抄送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联系人:柴燕茹
电 话:010-85692856 传 真:010-65882817
电子信箱:chaiyr@cccmc.org.cn
附件1:材料齐全企业名单
2:材料不齐全企业名单及原因
商务部外贸司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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