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突破!浙江自贸区迎来新机遇

发布日期:2018-07-13    发布: 中国石油流通协会

舟山获保税油经营审批权限

去年6月8日,舟山承接国家首次下放至地方政府的保税油经营审批权限,为落户舟山的4家供油企业颁发了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经营资质证书,此举打破了多年来该领域只有少数企业经营的局面,一年时间,在舟开展保税油的新批证照企业已达到5家。

今年上半年,5家新批保税油经营企业运行如何?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保税油审批出库量为169.63万吨,同比增长114.18%,其中5家新批保税油经营企业供应量达42.46万吨,占总量的25%,市场占有率呈稳步上升趋势。

浙江自贸区迎来新机遇,率先全国突破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政策

7月4日,国家商务部以商办贸函[2018]223号文正式批准同意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

  支持注册在浙江自贸区内的企业以物理混兑调和方式开展保税燃料油混兑调和加工贸易业务,支持在舟山由浙江自贸区管委会指定的符合监管条件的场所内,允许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部分原料,进行物理混兑调和后出口燃料油。

  该项政策突破了原国家规定的加工贸易项下的禁止类目录限制,对于一些混兑的重要原料单独从禁止类目录中移出;突破了混兑必须在自贸区范围内的限制,明确可以由自贸区管委会指定在符合监管条件的库区内进行混兑;突破了混兑后的产品只能用于船加油的限制,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产品可以批发出口。这成为浙江自贸试验区继保税油经营许可权由国务院下放至舟山市人民政府后的又一项重大政策突破。

据专业人士预判,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加注价格基本可以和新加坡价格持平,将进一步提升舟山国际保税油加注市场竞争力,成为东北亚保税燃料油调和中心、加注中心和调拨中心指日可待。

  目前,舟山市正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对混兑企业、库区和原料品种三指定的原则,研究选择1-2家有实力的重点企业进行试点,制定出台《保税油混兑业务监管方案》,总结拓展浙江自贸区成品油、铜精矿、粮油及煤炭等大宗商品混兑政策需求,在适当时候推动商务部、海关总署认同保税混兑模式,彻底解决大宗商品保税混兑难题。